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按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控制方式分为集中控制型系统和非集中控制型系统。集中控制型系统需要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消防应急灯具有地址编码并且需要采集正常照明电源信号。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不需要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消防应急灯具没有地址编码,不需要采集正常照明电源信号。
集中控制型系统需要采集正常照明电源信号是依据《技术标准》3. 6. 7条:“在非火灾状态下,任一防火分区、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的正常照明电源断电后,系统的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为该区域内设置灯具供配电的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应在主电源供电状态下,连锁控制其配接的非持续型照明灯的光源应急点亮、持续型灯具的光源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
2 该区域正常照明电源恢复供电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应连锁控制其配接的灯具的光源恢复原工作状态。”
也就是说,集中控制型系统除了在火灾时工作外,在非火灾状态下,正常照明电源断电,也需要工作,所以需要采集正常照明电源信号。非集中控制型系统,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配电箱主电源均为正常照明电源,火灾时正常照明电源均被切除,转入蓄电池供电,所以不需采用正常照明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