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设计依据
1) 浦东新区行业管理规范《浦东新区道路照明设施技术导则》(2018)
2)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道路照明工程建设技术规程》(DG/TJ 08-2214-2016)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
4)上海市照明行业监控技术标准《道路照明设施监控系统技术标准》(DG/TJ08-2296-2019)
2、物联网设备配置要求
1) 采用照明控制柜内的区域控制器ACU与布设在路灯杆端的终端控制器TCU以及相关的通信网络,形成道路照明物联网,实现路灯信息化监控;
2)区域控制器ACU采用模块化设计,包括内含上传通信模块(4G)的主管理器、路灯控制回路的控制模块、路灯箱进出线电缆的电参数检测模块、实时管理路灯终端控制器的集中器模块和电缆断线报警主控模块等。各模块要求能独立工作,任何一个模块包括主模块的故障不影响其他模块的正常工作;
3) 鉴于路灯杆端的空间限制,配合路灯供电电缆的接线规范,终端控制器TCU内置在多功能接线盒内;多功能接线盒安装在路灯杆检修孔内;终端控制器TCU一体化实现:1~2灯回路的电参数和状态监测、路灯漏电流监测、路灯杆安全监测、多功能接线盒内二级防雷模块的失效监测、照度检测器的照度监测;终端控制器TCU通过电力线载波通信(PLC)方式实现与区域控制器ACU内设置的路灯终端控制集中器模块的通信; 多功能接线盒提供统一的接线端子排,提供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接线界面;
4)鉴于LED路灯的应用,在路灯接地安全设计上,同时采用路灯杆端独立的接地设备和供电电缆中的PE线,且在路灯杆端,采用DJ/TJ08-2214-2016《道路照明工程建设技术规程》中定义的接线端子,把二套接地系统连接在一起,并接入端控制器TCU。
5)在照明控制柜输出的每一回路供电电缆的末端,配置一个电缆断线报警检测器,通过与区域控制器端电缆断线报警主控模块的联动工作,实现对供电电缆的断线实时监测;
6)照明控制柜每一路灯供电电缆出线,沿道路每间隔约200米设置一个照度检测器,通过终端控制器TCU实现对路灯照明输出的实时监测;
7)区域控制器和终端控制器均需预留通用RS485通信接口,为其他监控设备的接入提供条件;
8)路灯物联网设备应采用上海市统一要求的通信协议,实现与上级平台的通信,且具备远程升级能力。
3、物联网设备安装调试要求
1)区域控制器ACU遵循照明控制柜端物联网设备安装规范要求,终端控制器遵循路灯杆端物联网设备安装规范要求;
2)照明工程实施期间,路灯物联网设备应在安装后立即进入试运行,执行路灯的可靠开关灯操作,执行现场的安全监测;
3)物联网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应接入设备调试用的多任务服务平台(MSP),跟踪路灯的安全运行,测试路灯的照度情况,调整和优化设备运行参数,执行道路照明工程验收前的调试工作;
4)整个照明工程验收通过后,物联网设备随同道路照明其他设施一同移交,并切换接入浦东新区道路照明监控平台。
5)道路照明物联网监控设备的验收,遵循上海市《道路照明工程建设技术规程》和《城市照明自动控制系统技术规范》要求。
上海浦东新区道路照明控制系统设计
展开阅读全文